星期三, 3月 21, 2007

Homework #3 03-17-2007

What is the business model of MySpace?

MySpace是一個文化現象,是一個單純的社交空間,主要使用者是青少年到二十多歲的年輕人,內容多為使用者個人資料、照片、音樂、影片、網誌與連結。截至二○○六年八月為止,這裡有兩百二十萬個樂團、八千個喜劇演員、數千個電影人,以及一億個想成名的個人使用者。

點擊率最高卻也最受爭議
MySpace每天平均註冊人數是二十三萬人,其點擊率在二○○五年就超過了Google;每日瀏覽率高達十億次,僅次於Yahoo!。在目前數百個「社交型網站」中,MySpace占據了此類型網站總點擊率的八二%,但也是其中最傷風敗俗、最混亂的一個。

初期靠網友討論打出知名度
MySpace無為而治、反權威的特質來自於兩位創始人。
德沃夫的父母是波特蘭的教師,但他抗拒家學淵源,在華盛頓大學學商,後來還進了南加大馬歇爾商學院。安德森有個企業家父親,但他卻在柏克萊主修英文與修辭學、玩樂團,最後去念電影學校。他們的網站在二○○三年啟用,熱愛音樂的安德森和德沃夫邀請當地的樂團與俱樂部老闆來網站上發表文章,並允許其他使用者成為他們的「朋友」。這些樂團成了他們最佳的行銷工具,「這些有創意的人幫忙推廣了MySpace,因為他們用這網站做宣傳,」德沃夫還說:「大家喜歡談論音樂,所以樂團自然帶起了討論的氣氛。」一傳十、十傳百,二○○五年夏天為止,已經有兩千萬人加入了MySpace。

梅鐸購併但不干涉經營
安德森和德沃夫都討厭規範,所以他們堅持網站的開放性,任何人都可以瀏覽、加入社群、發表文章,也因此一開始的經費籌措困難。安德森回想:「當時投資人都說『你們的網站不專業,怎麼能讓使用者控制網頁?醜死了』。」德沃夫表示,幾乎所有人都說:「使用者所產出的內容不會讓你們賺錢。」二○○五年六月,新聞集團前來敲門。梅鐸出價五億八千萬美元買下MySpace的母公司,使安德森和德沃夫陷入兩難。MySpace的母公司此時已改名為Intermix Media,需要資金來維持網站的蓬勃成長,但是又不想這個「反權威」的網站被權威統治。最後他們還是屈服了。事實上,如果他們更有耐心,一定可以有更好的價錢。雖然他們很抗拒被別的企業買下,但梅鐸保證不會干涉網站的經營方式,德沃夫被說服,兩人決定留下擔任董事長與執行總裁。

有梅鐸當靠山,MySpace現在進行中的計畫多得令人吃驚。
除了在英國、澳洲、法國設立國際網站外,還要在九個歐亞國家繼續開站。Google買下它的廣告權、建立MySpace音樂下載、開發撥打電話的VoIP功能、MySpace新聞網、運動網、時尚網、與eBay或Amazon合作電子商務等,甚至還打算出版雜誌。德沃夫手上還有其他二十項發展計畫,而Fox Interactive Media還想要提升MySpace的影音儲存功能,想和YouTube與Yahoo!的Flickr一較高下。梅鐸在網際網路上的野心,使得新聞集團的股價在今年已經上漲了一八%。
然而這也讓MySpace的創始人有點尷尬。德沃夫堅決認為:「使用者才是這個網站的主宰。」
MySpace成立的初衷就是要讓使用者有主導權、讓大眾文化能蓬勃發展、讓網友對網站有信賴感。但是德沃夫和安德森現在有新聞集團的財務目標壓力了,還要承擔維繫MySpace廣告主的重擔。然而德沃夫的第一要務,還是要讓MySpace更好用,他盡量招攬科技人才,協助MySpace升級。但MySpace今年的盈餘低於兩億美元,購併又造成虧損,因此兩人必須努力開發網站的廣告收益。他們和FIM合作調整廣告費率(MySpace的單日廣告費比Yahoo!便宜約六十萬美元),吸引更多全國性的廣告主。MySpace現在的廣告主有可口可樂、百事可樂、P&G、汽車、手機廠商等,想吸引年輕觀眾的電影公司,更是不能在MySpace上缺席。

但MySpace也因為充斥著性愛內容,因此既要讓廣告主覺得不損害公司形象,又要讓使用者覺得不受限制,分寸如何拿捏就是技巧的所在。但MySpace同時也派有專人監控,負責刪除猥褻連結。

本田、聯合利華、溫蒂也都以十萬美元的代價,在MySpace建立專屬網頁。百事可樂的兩個子品牌,甚至還分別贊助MySpace Comedy與Myspace Film。德沃夫還是有他的堅持,只要他在MySpace一天,MySpace就不會有彈出式廣告視窗,也不會向樂團收廣告費。

期待成為「風格品牌」
MySpace究竟會變成什麼樣子?德沃夫的目標是讓它變成「風格品牌」。
但是一個品牌必須要有自己的主張,這個網站的成長和演變,已經讓人難以定義它代表的風格。
MySpace現在的基本使用族群已經改變,十八歲以上的使用者占了八七%,三十五歲以上的則占五二%。MySpace會不會因為規模太大、太成功,而變得不酷了?
德沃夫認為:「酷不酷是我們的使用者決定的,MySpace就是讓大家表現自己、為所欲為的地方。」

Reference:數位時代雙週 MySpace成功故事揭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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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Yao Jen 提到...

Please describe the business model in your OWN words. Maybe a summary of what you read.